神應許亞伯拉罕:相信一件還沒發生的事

神對亞伯拉罕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」

就這樣。沒有地圖,沒有終點的名字,只有「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」。

亞伯拉罕七十五歲,沒有兒子,妻子撒拉已過了生育年齡。神卻說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一樣多,要成為萬國的祝福。

如果換做是我,可能第一個反應是「這不合理」。但聖經說亞伯拉罕「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。他出發了,帶著一個應許,往不知道的方向走。

信心不是感覺,不是情緒高漲的時刻,而是在理智上覺得「這怎麼可能」的情況下,仍然選擇相信那個應許是真的。

我想起自己人生裡一些還沒實現的盼望——為家人禱告的事,為自己前途禱告的事。讀到亞伯拉罕的故事,我就想:他等了那麼久,神最終都實現了。我可以繼續等,繼續相信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
返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