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一則值得思考的新聞:「芬蘭海底天然氣管道受損,案件為何在香港審理?」。
多名熟悉國際法的學者解釋船舶管轄權機制,在一般情況下,在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船舶受船旗國專屬管轄;若非領海範圍,即使面對海底電纜或管道受損,沿岸國原則上無法攔截船舶或拘捕船員。
身為基督徒,面對這樣的時事,我不只是旁觀者。信仰告訴我們,每一個發生在這個世界的事件,都在神的主權之下。我們可以有憂慮,可以有憤慨,但同時也被呼召以愛和智慧去回應。
在這個混亂的時代,願我們的心不被新聞牽著走,而是在禱告中得到平靜,在盼望中繼續前行。
